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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 2015-07-21   稿件来源   浏览次数:   [ ]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大部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近年来,镇江市局党组深刻把握上级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好“四个问题”,主动扛起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进机关事务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一、着力解决认识误区问题。以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中,个别领导干部中存在几种思想认识和行动误区,直接影响主体责任落实的效果。一是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只要按照上级部署依样去落实就行了,造成落实时被动去做。这种思想认识,没有跟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缺乏主动研究主动部署、创新工作的热情与干劲,实际上落后于上级要求。二是认为是党风廉政建设是行政工作以外的专项工作,造成落实时单一去做。没有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局工作的关键内容,必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两手抓、两手硬,单打独斗,不仅党风廉政建设抓不好,其他工作也难有起色。三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分管党务工作或者纪检专职人员为主的事,党组是抓大事的,造成落实时甩手去做。没有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从而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推进力度。四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处室、下属单位去抓去管,党组发发号召,搞搞评比检查就行,造成落实时放任去做。没有认识到党组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聚焦主责主业,要全面部署、严格检查、监督问责,造成落实时效果打了折扣。

针对以上思想认识和行动误区,我局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坚决纠正模糊思想与认识偏差,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年初第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以及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党组主要负责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负责抓、亲自抓、主动抓、从严抓、坚持抓,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创新发展的格局。

二、着力解决关键人员的责任担当问题。主要是抓好关键人员责任担当的落实。一是切实落实党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局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铭记党内身份,首位担当起党内职责,做到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好表率,带头把精力聚焦到主责主业上来。不仅要做遵章守纪、讲政治的模范,而且要做严抓严管、正风肃纪的榜样。二是严格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分管工作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到那里。年初,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计划安排汇报;年中,到分管单位检查落实情况;年底,结合述职述廉,听取分管单位负责人的专项述职报告;平时加强检查督促,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全面抓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向党组报告并认真处理。三是积极支持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集中精力主抓主业。坚持贯彻“三转”要求,落实纪检组长不参加其他工作分工的精神,支持纪检组长将主要精力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上来,聚焦主责主业;明确监察室主任作为全局日常纪律作风检查的总督察,强化行政监察的力度。对纪检监察工作,在人财物方面大力支持,在查处问题时撑腰支持,促使其积极大胆开展工作。四是强化处室单位负责人的主管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管责任,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实施和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对单位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目标考核,年底以一定形式对上述人员进行述职述廉,并评优评先。五是在局属单位聘请纪监督察。积极创新实践,在局属单位班子成员中聘任纪监督察,重点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向局党组、局纪检组负责,并明确了四个方面的职责:协助所在单位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所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检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遵守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对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处理建议。

三、着力解决落实机制问题。一是坚持项目化管理。对照市委、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将2015年度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点工作进行区分,分为6大项、37个具体任务项,明确责任单位、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有力有序推进落实。二是坚持目标责任制。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状和监督责任状,局领导与各处室、单位负责人逐一签字背书,逐级传递和压实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由局办公室、监察室牵头,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督查小组,针对“四风”问题、“为官不为”、慵懒散拖以及落实局“六不准”工作纪律等问题,坚持每周两次明查、三次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相关督查情况,通过月度工作例会等形式,予以讲评通报。四是强化考核考评。坚持考核倒逼工作推进落实,我局年初专门研究制订了2015年工作目标管理1000分制考核办法,所考核的十项内容中,除一大项以外,其他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还有五项,体现了我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严格考核奖惩,考核结果与单位评优、个人评先及干部选拔任用挂钩,有效推进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四、着力解决抓而有效问题。我局党组强化六个方面重点,实施严抓严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突出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局属单位试行了竞争性选拔,取得了良好成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对基层单位和窗口行业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大力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三是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推进了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逐一梳理权力清单,评估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真正管住权管住人管住事;构建监督网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及时处理、回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实党务政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全面接受监督,不断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更加注重纠正“四风”。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深入贯彻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精神以及局党组各项制度规定,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积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树立了机关事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五是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以及局各项规章制度,严抓严管,正风肃纪,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各项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六是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局党组带头反对“四风”五项举措》、《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厉行节约“七项”措施、《市级机关工作人员特殊情况下使用公车管理规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外出和会议活动请假报告制度》,坚持用严格的制度规定来规范机关干部职工的言行举止,树立依法、为民、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通过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全局在四个方面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发生了明显变化。大家感到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必须横下一条心,主业主抓,持之以恒,利剑高悬,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二是队伍人员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以往个别的“为官不为”、慵懒散、吃拿卡要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局党员干部奋发进取、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紧张快干,有力地推进了机关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三是单位风气和氛围发生了明显变化。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依法行政、真抓实干、努力作为的风气已经形成。四是干事创业的效能发生了明显变化。党员干部以创一流、创品牌为工作追求,责任意识、形象意识、窗口意识、创新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加快、落实执行力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工作品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来源:省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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